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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G大游集团官方网站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办法

来源:教学促进办公室    编审:焦欣雨    审核:周运增    日期: 2026-06-10 17:06:20

第一章  总则

第一条  为健全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,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中的主体作用,畅通教学信息反馈渠道,及时掌握教学运行动态,促进教风与学风建设,结合BG大游实际,修订本办法。

第二条  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是学校“三级巡视”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(班级信息员巡视),承担随时反馈课堂异常情况、收集教学一线信息的职责。

第三条  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坚持“及时、真实、全面、规范”的原则,服务教学管理决策,促进教学质量持续提升。

第二章  组织机构与职责

第四条  教学促进办公室(以下简称“教促办”)是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的管理机构,负责信息员的选聘、培训、考核、指导及日常管理。

第五条  各二级学院协助教促办做好本院学生教学信息员的推荐、联络与初步管理工作。

第三章  任职条件

第六条  学生教学信息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:

(一)思想政治觉悟高,爱校荣校,责任心强,办事公正。

(二)学习成绩良好,学有余力,具有较强的观察、分析和表达能力。

(三)乐于奉献,热心为同学服务,在班级中有较好的群众基础。

(四)原则上由各班学习委员担任;学习委员因故不能担任的,由班级推选其他合适人选,经学院同意后报教促办批准。

(五)能熟练使用学校教学信息反馈平台或常用办公软件。

第四章  工作职责

第七条  学生教学信息员应履行以下职责:

(一)宣传与引导:向本班同学宣传学校教学管理、教学督导及学风建设相关制度,引导同学正确参与教学评价。

(二)日常信息反馈(班级信息员巡视):

随时反馈课堂异常情况,包括:教师迟到、早退、无故缺课、擅自调停课;学生大面积迟到、缺勤或课堂秩序严重混乱;教学设备突发故障影响正常教学等。

对于紧急情况,必须在发现后立即通过信息员工作群或电话直接报告教促办。

(三)定期信息收集:

每周收集本班学生对教师教学、课程设置、教学条件、教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意见与建议,按要求填写《教学信息反馈表》(电子版或纸质版)。

每月协助教促办开展专项教学调研或问卷收集。

(四)优秀教师推荐:客观、公正地向教促办推荐课堂教学效果优秀、深受学生欢迎的教师,也可反映教学中存在明显不足的教师。

(五)协助专项工作:

协助教促办组织学生座谈会、教学评教、教学调研等活动。

参与教促办安排的其他教学质量监控相关工作。

第八条  学生教学信息员在履行职责时,应坚持客观公正,不夸大、不隐瞒、不捏造事实,不得利用信息员身份谋取私利或发泄私愤。

第五章  工作流程与要求

第九条  信息反馈渠道:

教促办建立“线上+线下”信息反馈体系:

线上渠道:教学信息反馈平台(或企业微信/钉钉工作台)、信息员专用工作群。

线下渠道:纸质《教学信息反馈表》、向教促办当面反映。

第十条  反馈时限要求:

(一)常规性意见建议:每周五17:00前通过指定渠道提交。

(二)课堂异常情况(教学事故等):即时反馈,最迟不超过当次课后30分钟。

(三)紧急设备故障或安全隐患:立即报告。

第十一条  信息处理与闭环:

(一)教促办设专人每日查看信息员反馈,及时分类、登记、转办。

(二)一般性问题在2个工作日内反馈初步处理意见;复杂问题在5个工作日内明确责任部门及解决计划。

(三)信息员有权了解所反映问题的处理进展,教促办应定期通报共性问题处理情况。

第十二条  工作回避与保密:

(一)信息员不直接介入教师教学评价的具体分数评定,仅负责信息收集反馈。

(二)教促办对信息员身份及反馈信息来源予以保密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如实反馈情况的信息员进行打击报复。

第六章  选聘与任期

第十三条  选聘程序:

(一)每学年开学初,各二级学院根据班级情况推荐学生教学信息员名单。

(二)教促办审核批准后,统一颁发“BG大游集团官方网站学生教学信息员”聘书。

(三)学年中因转专业、休学、退学等原因需要调整的,由学院及时补选并报教促办备案。

第十四条  任期与续聘:

学生教学信息员每届任期一年,工作表现优秀者可连任。

第七章  培训与指导

第十五条  教促办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学生教学信息员业务培训,内容包括:学校教学管理制度、信息反馈规范、平台使用方法、优秀信息员经验交流等。

第十六条  各二级学院可结合本院实际,每学期召开一次本院信息员工作交流会,了解信息员工作中的困难,并提供支持。

第八章  考核与激励

第十七条  日常考核:

教促办对信息员反馈信息的数量、质量、及时性、真实性进行量化记录,作为考核依据。

第十八条  年度评优:

每学年开展“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”评选活动,评选比例不超过信息员总数的20%。优秀者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励。

第十九条  综合测评加分:

学生教学信息员完成基本工作职责(每周提交有效反馈不少于1次、按时参加培训及会议、无失职行为),参照学校学生社团干部标准,在综合素质测评中予以相应加分。具体加分分值由各学院按学校统一规定执行。

第二十条  退出与解聘:

(一)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履职的,可书面申请退出。
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教促办予以解聘并收回聘书:

1.连续两周无故未提交有效反馈信息,经提醒仍不改正;

2.反馈信息弄虚作假,造成不良影响;

3.泄露工作秘密或利用信息员身份从事与职责无关的活动;

4.受到学校纪律处分。

第九章  附则

第二十一条  本办法由教学促进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第二十二条  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原《关于印发<BG大游集团官方网站学生信息员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荆院发〔2021〕27号)同时废止。

教学促进办公室

2026年6月10日